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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科技函〔201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筹),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

为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根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工作的整体安排,我司现开展2013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依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暂行)》和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二、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分为部地共建项目和一般项目。部地共建项目由文化科技司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实施,需涉及文化发展和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当地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具有成熟的基础条件和广阔的培育前景。

三、拟承担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单位,须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可在申报平台的“管理办法及文件”栏目下载)一式三份,按程序申报。

(一)部地共建项目申报程序:由地、市(区)级(含县级市)文化管理部门组织,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报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科技司。

(二)一般项目申报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经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科技司;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筹),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可直接向文化科技司申报。

四、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研项目申报平台”实行网报。用户可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页面地址为:http://114.255.59.53:8080/cms/

五、申报平台操作流程

(一)项目承担单位操作流程

1、注册。项目承担单位进入申报平台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

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登录后,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及相关文件,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上传并在线提交。

3、同时将纸质申报书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寄送至申报部门。

(二)申报部门操作流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使用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申报平台(用户名及密码已分配,不再下发,如有疑问,请咨询申报平台技术人员),对承担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有关文件、数据认真核对、审查后在线提交。

2、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书寄送至文化科技司。

(三)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筹),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使用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申报平台,直接申报(用户名及密码已分配,不再下发,如有疑问,请咨询申报平台技术人员),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寄送至文化科技司。

(四)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日。网报逾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注意及时申报;纸质材料寄送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1、文化科技司联系人:宁伟群

联系电话:010-59882146

电子信箱:ningweiqun@163.com

2、申报平台技术咨询:邢波

联系电话: 010-59881182

特此通知。

文化科技司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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