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子游艺、游戏经营单位(个人):
根据省文化厅(2011)2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2011-2013年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通知》和皖文管(2009)77号《转发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铜陵市开展2012年度电子游艺经营单位检验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领有《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各电子游艺、游戏经营单位(个人)。
二、报送材料:
1.申请年检换证报告
2.填报《年度核验表》(一式两份);
3.《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2张免冠证件照片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6.消防同意使用意见书及复印件;
7.环保部门的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9.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私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核验通过的条件
(一)设置要求。单体游艺娱乐场所同一平面建筑面积600 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店、超市、三星级以上宾馆、旅游度假区、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设立配套游艺娱乐场所,场所面积不得小于250平方米。
(二)经营要求。游艺娱乐场所中的游艺、游戏应严格实行分区经营,游艺机与游戏机数量之比不得低于7/3的比例设置。游艺机每台占地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区域和电子游戏专营场所必须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警示标志,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游艺娱乐经营不得与网吧共用同一经营场所或混合经营,二者之间不得有直接连通的通道。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包厢、包间。
凡游艺娱乐场所变更经营场地的,按照上述新设游艺娱乐场所的标准进行审批。
(三)游艺娱乐场所设施、设备要求
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的产品,并使用由文化部颁布的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中的机型机种(http://www.ccnt.gov.cn/sjzznew2011/whscs/whscs_gg/index.html)禁止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游艺、游戏设备,必须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并张贴由我局统一印制的“游艺、游戏机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游艺游戏设施、设备清单说明:
1.设备生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设备购买合同书复印件;
3.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
4.机种正面全景彩色照片和游戏方法说明材料;
四、材料上报时间:
各电子游艺、游戏经营单位(个人),于2013年元月1 日—2013 年6 月30日前将所有核验材料报送至市政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受理。对无故逾期不按时年检换证的经营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经营。
联系电话:5858033 联系人:胡先广
五、几点要求
(一)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单位在取得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并领取文化行政部门娱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到工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二)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证照齐全后方可营业。
(三)游艺娱乐场所的周边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四)利用公益性场(馆)场地开办游艺娱乐场所的,须有相关部门书面证明方可申请。
(五)对此次年检清查出符合撤销(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条件和不能按时提交规定材料参加《娱乐经营许可证》换发年检的电子游戏机专营场所,铜陵市文广新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娱乐经营许可证》注销。并商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立即停业。特此通知。
2012年12月17日
铜陵市文广新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