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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瑞安市招商申报电子游艺娱乐场所

据浙江省瑞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2年2月17日消息,为了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规范电子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根据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第二期)》的通知(浙文市〔2011〕159号)《关于下达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通知》(浙文市〔2010〕7号)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要求上报申办游艺娱乐场所名单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瑞安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申报电子游艺娱乐场所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有序准入、有效管理、可控发展”的原则;继续规范市场,提高市场准入标准,逐步实施审批;合理规划布局,优化结构,鼓励和引导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强化市场监管,促进行业自律,带动我市电子游艺行业发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电子游艺娱乐场所新增指标审批工作,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新增电子游艺娱乐场所指标

温州市2012年规划总量45家,加上2011年未完成的指标14家,总计59家。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对申报符合条件的场地进行实地考察,然后根据全市指标总量和各地布局实际情况再给我市下达具体指标。

三、申报设立的条件

1.新增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装机量的最低标准:

配套经营: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综合文化体育设施和三星级以上宾馆作为配套经营项目准入,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4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单体经营:市区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它区域不少于3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60台(其它区域不少于4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2.法律法规禁止的地点不得设立,电子游艺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3.电子游艺娱乐场所必须符合商业规划功能〔房产证、土地证或规划建设、房管部门证明或文件应注明为商业(包括经营性用房、营业用房、门面房等)〕。

4.新设立的电子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在同一楼层,不得设置包厢、包间。

5.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的产品,禁止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新设立场所必须使用由文化部市场司公布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查阅网址:WWW.ccm.gov.cn/youxiji)。

6.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噪音、卫生标准等。

四、申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寸照片两张;

3.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罪记录证明原件;

4.拟设立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5.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市级相关部门有效证明原件、租赁意向协议原件;

6.如配套经营的提供场所证照、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地点、联系电话、查询网址

1.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3月1日17:00止。

2.地点:马鞍山路2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文广窗口);

3.联系电话:65827275。

4.查询网址:瑞安文化信息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告栏的《关于申报电子游艺娱乐场所的公告》。

六、申报审核

1.工作人员将对申请新设立电子游艺娱乐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勘察,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多于指标数的,将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并由纪委、监察人员共同监督;

3.电子游艺娱乐场所审批的依法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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