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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华龙区检察院:不正当使用游艺设备也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近年来,个体工商户、企业之间竞争激烈、经营实属不易。少数经营业主由此动起了歪脑筋,将*********等设备偷偷摆进店内,以赌博吸引人气、谋取私利。这种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违反刑法规定,属于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严重的会构成开设赌场罪。

2021年3月至4月份,经营一家游艺店的王某某通过正规途径购买了9台游艺机,然后设置具有记分、退分退币等赌博功能,并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为参赌人员兑换积分,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涉案赌资高达10万余元。4月27日,公安机关在检查该游艺店时,现场查获3名参赌人员。2022年11月,王某某投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23年11月15日,以王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请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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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王某某虽然是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游艺设备,但是,其并非提供给他人正常进行游戏娱乐,而是以回购现金、购物卡等方式为参赌人员兑换积分,组织他人赌博,谋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涉嫌开设赌场罪,2023年11月22日决定将王某某批准逮捕,2024年3月5,以开设赌场罪将王某某起诉到法院。

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赌场,吸引他人前来赌博,以此营利的犯罪。“开设赌场”的行为一般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场的场所、工具与服务,通过抽头渔利、收取佣金或高额的场地费、设备使用费的行为;第二种是开设赌场者自己坐庄,接受参赌者的投注,通过获胜几率上的差异获取多数参与者的财物,实现其盈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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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法律规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开设赌场罪的行为。本案中,王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配置赌博性质游戏机,并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王某某经营赌博型游戏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检察官提醒

生活中,一些游艺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往往带有迷惑性,有些经营者通过摆放游戏机这种方式吸引顾客,谋取私利,表面上看只是普普通通的游戏机,实际上大多具有退分、退币等功能,带有赌博性质。作为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合法经营,切莫贪图盈利而初犯法律底线。

“开设赌场”属于违法犯罪活动,摧残他人身心健康、影响家庭和谐、损害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诱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稳定后果严重。

广大群众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认清赌博危害,准确识别娱乐和赌博,分清二者界限,自觉抵制赌博的诱惑和侵蚀,远离赌博、拒绝赌博。很多时候在娱乐和赌博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稍不留神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4年3月2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的性质认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的行为。


关于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定罪处罚标准:

(一)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累计达5000元以上的;

(五)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的;

可供多人使用的赌博机,台数按照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基本单元的数量认定。

参考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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