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会问:摆台游戏机而已,怎么就成“开设赌场”了?其实核心就一条:区分“娱乐”和“赌博”,看积分能不能换现金、贵重物品。要是玩游戏赢了只能换小玩具,那是消遣;可像王某这样,积分能直接变现、换“硬通货”,本质就是赌博——以为是“玩游戏赢钱”,其实是在“以小博大”,一旦陷进去,欲望会越来越大。
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靠赌博机组织赌博、赚非法利益,赌资还不少,已经构成“开设赌场罪”。不过考虑到王某主动坦白、认罪认罚,还退赃退赔,最终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这里也得跟大家划划法律红线:只要机器有退分、退币等赌博功能,还能用积分换现金、贵重物品,就进入了“开设赌场”的范畴,这是法律明确定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