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位费用
1.标准展位订价:
每一个3M×3M的9平方米标准展位为人民币7500元,包含基本装潢与配备。标
示如下:(附“标准展位示意图”)
① 1个公司中英文名称楣版/广告牌名称(双开口的展位为2个)
② 3面围版/隔间板(高度为2.5米,双开口的展位为2面)
③ 1个电源插座/用电照明(500瓦)
④ 2张折椅
⑤ 1张咨询台
⑥ 地毯
⑦ 1个纸篓
⑧ 2支日光灯
⑨基本配备不使用者,不能退费或更换其他设备。
2.光地展位订价:
① 每平方米为人民币750元,36平方米起租,组委会才能受理报名参展。此订价不包含基本装潢与任何配备及动力电力的提供。
② 机台动力用电与超量的展位电力,或者是220V电力转换都需另行申请缴费。
■报名方式:
1.报名时必须缴交展位总额30%订金,款项尚未缴付者不能列入完成报名。
2.填写“展位申请表”,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
3.在申请展位5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电汇或交至组委会。
4.特装展位垃圾清洁押金(54平方米(含54平方米)人民币1,000元;54平方米以上20元/平方米,此费用由承揽搭建的公司支付后才能进场搭建,符合规定者,展后退费)。
5.参展产品与机台图文介绍数据表(将由政府单位审批是否可以展出)。
6.银行汇款资料。
7.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8.企业报名参展方式及后续选(划)展位方式、时间及地点,则将另行公告。
■参展须知:
1.参展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证展销将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2.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及假冒伪劣商品严禁展销,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3.展馆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
4.已缴费的参展单位不得中途退展,如有违约由参展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已缴纳的展位费将不予退回。
5.参展单位应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展位确认后,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转让。如擅自转让,须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6.经中国海关入境参展的展品,要严格遵守海关规定,依时做好报关、清关、留购等申报工作。